近年来,福建安溪法院坚持把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,为人民司法,创建社会和谐,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的一项具体工作。
一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。坚持公正裁判,发挥好关口作用,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,把握好社区矫正适用的标准,对适宜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依法决定社区矫正,将不适宜进行社区矫正的人员挡在社区矫正的门外。二是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。做好与社区矫正机构、检察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法律文书的交接工作,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,防止出现脱管和漏管。三是贯彻落实帮扶工作机制。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机制,针对帮教对象的特点,采取多种有效形式,定期对被判处缓刑的罪犯进行回访、帮教,加强对缓刑罪犯的教育管控,做好对罪犯心理疏导工作,达到预期的帮教效果。